发布时间:2024-07-07 16:26:42 点击量: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南宁市印刷行业监督管理,推动印刷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近期,南宁市“扫黄打非”办部署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三起印刷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案件,涉案企业被处予1-1.5万元不等的处罚金。
执法人员在对兴宁区虎邱路南宁某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场所正在印刷生产《收费站入口超限车辆记录表》,场所内只张贴有《营业证照》,执法人员对正在印刷生产的《收费站入口超限车辆记录表》进行抽样取证后,认定属于图表类的其他印刷品,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业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其现场提供了1份《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核查,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为:2016年半岛官网8月至2019年3月,现已过期无效,当事人涉嫌存在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行为。该公司在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印刷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依法对涉案公司作出没收违法印刷品10000份,没收印刷PS版1块、印刷机打码机座1个,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执法人员在对兴宁区望州南路市无线电三厂内的南宁某印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印刷生产名为“课时同步导学练《道德与法治》(人教版新版)七年级(上)”的印刷品。该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其他印刷品印刷。经鉴定,涉案印刷品为出版物。该公司在超出《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经营范围情况下,印刷出版物,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涉案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7日、没收违法印刷品1245套,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执法人半岛官网员对邕宁区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承印包装装潢印刷品,当要求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该公司未能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经查,涉案公司因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未验证委托印刷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